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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给需要转诊的病人转诊

2000-11-03 来源:生活时报 郑莉丽 姚向阳 我有话说

“为了维护恶性骨肿瘤病人的权益,建立健全转诊制度势在必行。”这是日前在西安召开的2000年国际骨科研讨会上众多骨科专家的共识。

中国工程院院士、兰州军区总医院骨研所葛宝丰所长说:“骨肿瘤治疗有其特殊性,因此我们认为,为了让更多的病人接受正确治疗,有必要建立转诊制度。”

北京积水潭医院蔡教授认为:“目前恶性骨肿瘤治疗办法有限,特别是成骨肉瘤非常凶险。但规范治疗,病人还有希望。正因为难治,我们才提倡病人到骨肿瘤治疗中心治疗,这样才能使更多病人得到解救,医生也会总结经验,修正方案并进一步提高疗效。”

曾多次为建立转诊制度而奔走呼吁的全军骨肿瘤研究所范清宇教授拿出一些照片说:“这些都是经过误治的病人,令人痛心呐!要知道,恶性骨肿瘤的补救性手术比起首次手术难度大得多,效果差得多。纯粹为了经济收益而争病人是不正常的;采用未经科学检验证实其有效的方法就收钱治疗的做法更应被制止。在英国,政府管理的医疗机构中,只允许两个中心治疗骨肿瘤。为了使我国混乱的状况有所改进,应该建立转诊制度,让骨肿瘤患者能到大的医疗中心治疗,以免除不该发生的悲剧。骨科医生只有精诚协作,淡泊名利,勤奋工作,我国骨肿瘤事业才能更健康地发展。”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郭卫教授告诉记者:“转诊问题已讨论多年,这在美国已将之法律化。他们规定,只有几个中心可以治疗恶性骨肿瘤,医师遇到肿瘤病人自然就转诊了,因此这问题已不存在。但在国内,转诊很难。要知道,骨肿瘤病人第一次手术做坏了,行根治性切除就难了。希望媒体呼吁一下。因为,具备骨科知识并不一定具备肿瘤知识;有肿瘤知识也往往不具备骨科知识。真正能两者兼长的医疗单位只几家。目前这几家虽治疗方法不一,但各有优劣。只要正规治疗,病人5年生存率都能达60%左右。过了5年,长期存活的可能性便增加了。如果不正规治疗,病人生存率极低。目前,提倡综合疗法,如局部转移还可以切,但病人死亡往往是出现肺转移,化疗可以消灭转移。至于手术,医生也必须了解外科分期。我国目前许多医生不懂外科分期,因而做不到根治性切除,造成肿瘤复发。所以,如何手术要由有经验的大夫判断,否则对病人是不负责任的。有的医生,上来先给病人切一刀,不行了再转院,但由于污染了,再切也切不净。我们要坚决反对雁过拔毛的作法。”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刘尚礼教授认为:“从病人权益考虑,应该提倡建立转诊制。”他说:“有人讲,我虽然没经验,可也成功了。那他是侥幸。一个医生必须明白,没有训练,盲目做手术;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是不行的。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条。你要治骨肿瘤,你必须先学习,先做助手,这才是保护病人权益。我们医疗市场混乱,一是有些游医违法行医;二是有的医生为了名利没有条件也要上,这要坚决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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